1.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
2014年北斗卫星导航车载运营行业五大事件
《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2014年第5号令)于2014年1月28日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自2014年7月1日起,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或半挂牵引车要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半挂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于2015年12月31日前,要具备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监控平台并有效接入道路货运车辆公共平台,各地规定的期限早于2015年12月31日的,按照当地规定期限执行。旅游客车、包车客车、三类及以上班线客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要在出厂前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自2015年1月1日起,没有在出厂前安装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发放《道路运输证》。
截至目前,湖北、湖南、贵州、山西、江西、黑龙江、河南、海南、安徽、四川、河北、河南、辽宁、吉林、广西、浙江、北京、上海、天津等20余省市都公布了备案名单。
2. 2014北斗卫星导航产业重大应用示范发展专项的申报和批复
2014年北斗卫星导航车载运营行业五大事件
2014年6月,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发文的《关于组织开展北斗卫星导航产业重大应用示范发展专项的通知》,通知透露我国到2016年实现北斗卫星导航及其兼容产品应用总量突破3000万台套,重要领域智能化应用水平显著提升,大众消费市场初具规模。
3.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卫星定位技术取证规范》正式实施
2014年北斗卫星导航车载运营行业五大事件
2014年10月24日,经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行业标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卫星定位技术取证规范》(GA/T1201-2014)于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适用于违反规定时间行驶、违反规定线路行驶、疲劳驾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取证,取证可通过车载卫星定位终端提取行驶记录数据,也可与监控平台信息共享。
4. 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标准首次获得国际组织的系统认可
2014年北斗卫星导航车载运营行业五大事件
2014年在11月17日至21日的会议上,联合国负责制定国际海运标准的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正式将中国的北斗系统纳入全球无线电导航系统。这意味着继美国的GPS和俄罗斯的GLONASS后,中国的导航系统已成为第三个被联合国认可的海上卫星导航系统。
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北斗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中国政府并未满足于该系统仅在国内应用,还计划在2020年前发射35颗静止和非静止轨道卫星,以实现覆盖全球的目标。为在其他亚洲国家推广使用北斗,中国一直在免费提供服务。
目前,美国的GPS拥有中国95%的导航市场。到2020年,"中国的卫星导航产品和服务市场规模有望达到4000亿元人民币",中国希望北斗占据70%至80%的市场份额。
5. 中国位置服务联盟成立
2014年北斗卫星导航车载运营行业五大事件
2014年11月,拥有近千家中小运营商用户、接入了超过100万台监控数据终端的Exlive平台,发起成立中国位置服务联盟,用以解决运营商异地维护的行业难题,目前已有超过200家中小运营商加入。总经理于雷表示,联盟欢迎更多的中小运营商加入,实现充分竞争,完善服务,下一步联盟还将制定完备的结算和竞争淘汰机制。
首先是数据,110万的数据终端,即便其中包括了电动车、个人定位追踪器等,也是除交通运输部的重点车辆联网联控和货运车辆公共监管服务平台之外的最大平台了。同样的,在形成规模后,Exlive平台也在做增值服务的尝试,不仅有增值服务联盟,还推出了位置服务联盟。
增值服务联盟是平台本身推出的服务之外,由联盟成员们拿出各自优势的服务和产品来面向所有联盟成员进行推广;位置服务联盟则是为了解决行业自诞生以来的异地运营维护的"痛点",尤其在5号令贯彻落实之后,对终端在线率要求越来越高的背景下,这个联盟更应时应景。 |